发改委前进筛选类水泥企业用电价格 每千瓦时加价04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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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网北京5月12日电(记者江国成)记者12日从国家开展和变革委员会得悉,为加速筛选水泥职业落后产能,决议自2014年7月1日起,对筛选类水泥企业施行愈加严厉的不同电价方针,其用电价格在现行目录出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.40元。各地可在上述规则基础上逐渐扩展施行规模,前进加价规范。
依据开展变革委、工业与信息化部、质检总局联合出台的《关于运用价格手法促进水泥职业工业系统调整有关事项的告诉》,对《工业系统调整辅导目录(2011年本)(批改)》清晰筛选的使用水泥立窑、干法中空窑(出产高铝水泥、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在外)、立波尔窑、湿法窑出产熟料的企业,其用电价格在现行目录出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.40元。
告诉提出,各地要逐渐加强水泥出产线出产许可证办理,凡不符合国家工业方针的水泥出产线,一概不予以换(发)出产许可证;各省级开展变革、物价、工业、质检等政府部门和电网企业要密切协作,一起做好水泥职业不同电价方针施行作业。
开展变革委、工信部和质检总局运用价格手法促进水泥职业结构调整,首要是为了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过剩对立的辅导定见》有关要求,加速筛选水泥职业落后产能。下一步,开展变革委还将会同有关部门,依照《水泥单位产品动力消耗限额》确认的规范,研讨拟定对其他水泥企业施行根据归纳电耗水平的阶梯电价方针,促进职业技术水平前进,前进动力资源使用功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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