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48812】西藏自治区商场监督办理局2021年产品质量自治区监督检查查验成果奉告送达公告
产品详情
西藏自治区商场监督办理局2021年产品质量自治区监督检查查验成果奉告送达公告
2021年,西藏自治区商场监督办理局依法安排而且展开了口罩、电线电缆、水嘴等产品质量自治区级监督检查。根据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暂行办法》(商场监管总局18号令)有关法律法规,我局曾将检查成果别离函告触及的出产、出售等被检单位。因为部分标称出产单位无有用联系方式、拒签收、地址信息不详及单位地址改变等问题导致查验成果奉告书、查验陈述等无法有用送达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等有关规定法律规定,现将监督检查成果公告送达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60日,即视为送达。所触及企业对本次检查查验成果有贰言的,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贰言请求,逾期则视为无贰言。
询盘